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本次申报项目分为: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全市范围内青年项目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6万元。
(二)一般项目
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我市的原始创新能力。全市范围内一般项目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10万元。
(三)重点项目
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系统研究为目标,项目结束后应完成小试,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此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北京市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全市范围内重点项目预计资助100项,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城建大学******学院”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只针对申报项目的合作协议)。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只能申请一项科学基金项目;且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6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6年6月30日应未满57周岁。
(二)资金预算
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7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年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四)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2016年10月31日后承担有未结题的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2016年10月31日后承担有未结题的除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以外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项目。
4.拟研发内容已得到过市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
1.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或具有重大应用前景、有必要深入开展研究的项目。
2.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在优势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项目。
3.重点引进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团队的项目。
4.落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推进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较好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限项说明
(1)人员超项:A、申请人不能同时承担基础处项目两项(不含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项目);B、申请人不能同时承担基础处重点项目和其它处室重点、重大项目(如支撑计划);C、项目组成员同1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本年度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含学生)。
(2)身份证查重:同一身份证号两个不同的名字或同一个人不同的身份证号码。项目组成员同1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本年度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含学生)。